关于近期平台说明和产品纠纷问题
平台通知 2025-11-08 00:53 1097

产品说明

对于近期多次出现于客户纠纷和产品问题,特此做出通知说明和更新!

 

关于带宽

全部的机器标注的“M”带宽单位均为“Mbps”,而并非“MB”;

1MB 等于多少 Mbps?(关键换算逻辑)

首先要明确:MB 是 “容量单位”,Mbps 是 “速率单位”,直接说 “1MB 等于多少 Mbps” 不严谨;
正确的换算场景是 “1MB/s(兆字节每秒,速率单位)等于多少 Mbps”。

换算核心:1 字节(Byte)= 8 比特(bit)

数据传输时,“字节” 需要拆成 “比特” 来传输,因此速率单位的换算要乘以 8:
  • 1MB/s(每秒传输 1 兆字节)= 1MB × 8 bit/Byte ÷ 1 秒 = 8Mbps
  • 1Mbps(每秒传输 1 兆比特)= 1Mbit ÷ 8bit/Byte ÷ 1 秒 = 0.125MB/s

实际场景举例(帮你理解 “带宽标注” 与 “实际速度” 的关系):

比如您的带宽是 “100Mbps 宽带”(机器标注的 “100M” 即 100Mbps),理论上的最大下载速度(以 MB/s 为单位)是:100Mbps ÷ 8 = 12.5MB/s
(实际下载速度会因网络损耗略低,通常在 10-12MB/s 左右,这就是 “100M 宽带” 的真实速度感知)
 
所有设备(路由器、光猫、交换机)或运营商标注的 “M 带宽”(如 200M、1000M),100% 是 “Mbps”,绝不是 “MB”—— 这是行业统一标注标准,不会例外。

共享型虚拟云服务器性能占用说明

一、共享型虚拟云服务器的核心优势

得益于共享性能的特殊性,相较于独享服务器与独立物理机,共享型虚拟云服务器的核心竞争力集中在价格与性价比层面。凭借资源共享的技术特性,其在成本控制上具备显著优势,能够以更低的投入满足中小规模业务的部署需求,例如轻量办公系统搭建、测试环境构建、初创企业基础服务运行等场景,因此成为预算有限情况下的优选方案。

二、共享型虚拟云服务器的性能约束

受“资源共享”底层逻辑的限制,共享型虚拟云服务器存在明显的性能约束,具体表现如下:
  1. 资源独占性缺失:用户无法长期独占物理主机的全部性能,若某一用户过度占用资源,会对其他用户的使用体验造成影响。
  2. 计算性能稳定性不足:每一个vCPU会被动态分配至物理CPU的空闲超线程。当多台云服务器实例同时运行高负载任务时,不同实例的vCPU会出现争抢物理CPU资源的情况,极易导致计算性能波动,具体可能表现为任务处理速度下降、系统响应延迟增加等问题。
  3. 服务保障范围有限:此类云服务器通常仅提供可用性SLA(服务等级协议)保证,即保障服务的正常运行时长;但不承诺性能SLA,无法保证计算能力、响应速度等关键性能指标的稳定性,因此更适合对性能波动敏感度较低的业务场景。

三、性能与带宽占用的使用限制及违规后果

(一)性能占用限制

针对非独享性能的服务器,为保障整体用户体验,会对长期占用资源的用户进行限制:若用户存在严重的长期资源占用行为,将会面临账户停用的处理。需要注意的是,不同区域对于长期占用资源的判定策略存在差异,在正常使用情况下,一般不会触发限制机制,仅当用户恶意长期占用机器性能时,才会启动相应管控措施。

(二)带宽占用限制及违规后果

带宽占用规则与性能占用类似,具体说明如下:
  1. 共享带宽通用规则:除特殊说明的类型(如带宽限流型等有明确备注的机型)外,其余机型均采用共享带宽模式,且不限流的共享带宽不可长期占用。例如,多带宽机型长期占用标注带宽的80%以上、100Mbps带宽机型长期持续性高占用90Mbps及以上等行为,均属于违规占用。
  2. 违规后果:若用户出现恶意滥用带宽的行为,对于支持限流的服务器,可通过选购流量包进行扩容(具体操作需以该服务器的机型说明为准);若用户违反机器使用策略或违规使用服务,将无法享受售后保障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由用户自行承担。
 

流量计费说明

双向流量计费

限流产品如未标明流量计费模式,则默认为双向流量计费,计费流量=上行流量+下行流量。DDoS攻击不会计入流量。

上行流量计费

即仅上行流量计费,下行流量不计费。

例子:服务器月流量为500G,这时使用了上行流量300G,下行流量300G,则剩余流量为200G。

出入取大

即上行流量与下行流量哪个使用的多,计费哪个。

例子:服务器月流量为500G,这时使用了上行流量300G,下行流量400G,则剩余流量为100G。

 

带宽占用等更多平台产品详细说明《平台说明》